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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超标对个人造成权益侵害能起诉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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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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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2024-08-30 17:29:58 绍兴 
以心换心

朋友几年前在浙江诸暨市某小区买下期房一套,其收房发现房前(多了个结构配电房,面积100平方左右)配电房与当时规划批前公示及现场公示均不一致(公示总平面图房前无配电房),为此与开发商沟通,开发商协商无果,反馈他们均是办过合法手续。后反馈投诉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方回复方案于20181116日至1126日进行公示,公示时总平图上是只有2个配电房,分别位于6#楼与11#楼南面,公示无异议后许可前应电力部门要求,在原电力配建基础上在朋友房前(7#楼)增设一处配电房,考虑到新增配电房层数1层规模小且位于西侧城市支路边,对沿路景观基本没有影响,与项目用地周边退让满足要求,同时该处新增配电房在项目许可前,不属于审批后的规划变更,因此不再重复进行公示,在20191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明确7#楼南侧有配电房设置。因朋友买房时就咨询过销售人员房屋类似问题,对方反馈他们是大公司,房屋质量有保障,该公示的公示,该申报的申报,但结果现实与规划公示完全不一致(当时销售提供的房型平面点位图中7#楼前也无配电房),也无合法的变更手续。
后经多次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沟通均无果,他们回复大致意思均是合法合理,导致朋友与开发商维权困难。后依爱申请了信息公开,也查询了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其工程规划许可与自规局表述完全不一,才知侵权。审定后公示的总平图不得随意变更,变更需要有合法的程序,也知其许可时间与自规局回复完全不一,并且许可内容与公示内容完全不一(地上、地下面积及车位,总平面图,住宅总套数完全不一样)完全是二个不同的方案,这样的许可直接侵害朋友的权益,而且都是在未公示前提下许可,后查看实测绘成果报告发现,其容积率也是超标,增加配电房看似计入容积面积,实则以不计其它区域面积为幌子(小区架空用房约90平米未计,架空用房占该单体水平面积的25%,层高为2.95米,还有每个单体夹层归入地上面积也没计入,上述面积如计入小区容积率远远超标)。几经协商无果以许可行为违法,撤销工程规划许可起诉至法院,估计是朋友没说清楚一审法院以主体不适格被驳回。
笔者认为规划并非是许可了几个数字,规划包括了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还有要程序合法,自规局光凭上述在公示后无变更直接许可不妥,增加结构单体不仅面积、间距、容积率、绿化率等均会变化,受伤的是买房的老百姓,这样的利益不用考虑吗?关键在于合法的公示告知,或者是变更公示,买房时合同上只是几个编号,你让买房人知道了什么?而且许可的位置、面积等信息均要与总平图一致,许可的几个配电房你让买房人如何知晓,何况合同中也没对应的总平面图。再说容积率超标应该是不能被许可的,表面数字合法,结合对应许可方案及后续测绘成果报告呢?
网上的各大律师,各司法、政法领导,容积率超标对个人直接造成权益侵害能起诉吗?望高人指点,将心比心,法律是公平的,法治不该治合理合法的老百姓,这关系到良心。行政许可、包括公示本就该公平、公证、阳光、透明。许可不仅保护开发商的利益也应该要保护买房人的利益,没业委会主体不适格,侵权该如何保护?到底是法有漏洞还是其它的呢.......行政机关建议其去起诉开发商,但行政机关有没有想过起诉对方也需你们为其作证。这样的建议还不如真实有法律依据的回复,而不是答非所问,毕竟工程许可是要依法许可呀。
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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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2024-08-30 22:27:14 绍兴 
专业人士来科普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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