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15时40分许,绍兴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数字作战室接到警情称:在G1512常台高速台州方向235公里+670米处,一辆小货车发生爆胎,车上的货物散落一地,需要紧急救援。
二大队数字作战室接到警情后,立即指派就近警力和施救力量赶赴现场。巡逻交警到达现场后,立即在事故后方做好预警,预防二次事故的发生。随后,在业主单位救援人员的协助下,将散落在车道上的货物转运至接驳车上。最后,事故车也被安全拖离高速,交通恢复正常通行。
经调查了解,驾驶员张某驾驶浙J小货车行驶事发路段时,右后轮突然爆胎,引发车辆方向发生偏移,导致车头与高速边护栏发生碰撞,整辆车发生360°旋转后,踉踉跄跄又滑行了一段路,最后停在隧道内的第一车道上。
最后,高速交警对张某进行了安全宣教,并对其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夏季是车辆爆胎的高发期,车辆行驶在干燥炎热的路面上,轮胎长时间与高温地面摩擦,爆胎风险大大增加。入夏以来,绍兴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辖区已经接到爆胎警情398起。
绍兴高速交警提醒:行车前做好轮胎检查,重点检查轮胎磨损程度、侧壁是否有损伤、是否存在鼓包情况,一旦发现伤病应及时更换。如果汽车在行驶中发生爆胎,千万不要猛踩刹车、猛打方向盘,而是应紧握方向盘,以点刹方式让车辆缓慢降低车速,并保证车辆按直线方向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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