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我放在车里的香烟和现金被偷了。”
7月3日7时17分,绍兴越城区稽山派出所接到单某报警称其停在在越城区鹤池苑小区102幢楼下的一辆灰色越野车因车门未锁,车内物品被盗。
稽山派出所接到警情后迅速开展研判工作,在分局刑侦大队的支撑下,通过综合研判、精准打击,仅用3小时,于当日10时许,在解放路凤凰路口中国农业银行旁楼道口抓获违法嫌疑人石某、孙某、吴某。
经审查,三人交代了从金华永康流窜至绍兴市区拉车门盗窃的事实。
违法嫌疑人石某、孙某、吴某家住永康,均有偷盗前科,听闻绍兴容易“爆装备”(意为容易偷到东西),故特意从永康打车来绍兴越城偷盗。到越城后三日租用了一辆公共电动车作为交通工具,骑着电动车沿路随机进入小区逐一拉车门寻找目标 ,到鹤池苑小区后成功找到一辆未锁车门的车辆,随即盗窃了车内物品。
现该三人均因盗窃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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