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捕鱼原本就是违法行为,在禁渔期那更是错上加错,前不久,绍兴越城公安分局东湖派出所的民警利用监控抓获了一名正在实施电捕鱼的违法人员。
事发当晚二十时许,在越城公安分局东湖派出所的指挥中心,民警发现监控中一河道旁出现一团若隐若现的亮光,是照明用的头灯发出的光亮,一名男子缓缓走在河边,手中似乎拿着些什么。
越城公安分局东湖派出所民警 沈明昊:当天我们视频巡逻队员在视频巡查的过程中,看到本辖区内有一男子在河道边进行电鱼,他们发现这一情况之后,立即通知了我们巡防队员,我们巡防队员马上赶到现场进行处置。
视频里看到,男子迅速捞起电来的鱼虾,尝到甜头的他如法炮制,携带的水桶中很快装满了鱼虾。
越城公安分局东湖派出所民警 沈明昊:到了现场之后,巡防队员发现该男子手里拎个水桶,水桶里是他用电捕鱼工具电上来的非法鱼货。
男子很快被当场抓获,经民警清点,吴某总共电得236条鱼219只虾,净重三公斤。之后嫌疑人吴某被带到了派出所,在那里他表示自己虽然知道现在处禁渔期,但为了过嘴瘾,还是选择了下河电鱼,殊不知自己的这一番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法律。
越城公安分局东湖派出所民警 沈明昊:电鱼这种行为在我国法律规定是不允许的,尤其是在4月1号到5月31号这段时间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禁鱼期,在这段时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是绝对不允许在外荡水域内进行非法捕捞的,目前,吴某已被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0.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