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用中国信息显示,绍兴中海海富置业有限公司因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2024年7月11日绍兴市统计局对其做出了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300元。
违法事实:本局于2024年5月31日对你单位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发现你单位存在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根据《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本局于6月7日对你单位存在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现已查明,你单位“镜湖新区03-09-1号地块住宅小区项目”上报的2023年12月《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情况》(表号:X204-1表)统计报表中,1-12月“本年完成投资”上报数额为**万元,应报数额为**万元,违法数额为**万元,违法比例为**%。本局认为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的规定,构成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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