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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已出!绍兴一纺织品公司,股东身份信息系冒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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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2024-09-09 10:11:49 浙江 
近日,绍兴柯桥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一则公告。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公告

绍柯市监撤送告〔2024〕KY826号

绍兴妙创纺织品有限公司、肖上、陈敏、夏爱桃:

本局于2024年7月29日依法对你(公司)作出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决定书(绍柯市监冒撤登字〔2024〕KY0724号),由于你(公司)住所无法直接送达,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内容为:

我局接到朱勇杰申请,对2016年11月5日绍兴妙创纺织品有限公司变更进行调查,经查,绍兴妙创纺织品有限公司冒用朱勇杰身份证进行变更登记,并将朱勇杰登记为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及经理,2024年2月4日-2024年3月19日,我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朱勇杰诉绍兴妙创纺织品有限公司冒用其身份证骗取公司变更(备案)登记一案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在调查期间,相关市场主体和人员无法联系或者拒不配合的,登记机关可以将涉嫌虚假登记市场主体的登记时间、登记事项,以及登记机关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45日。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登记机关可以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和《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商事登记操作规程》第十三条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作出撤销商事登记、备案的决定:……(二)通过商事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相关人员无法联系或不配合调查,且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对撤销登记、备案提出异议的,登记机关认为冒名登记成立的;”之规定,决定撤销朱勇杰在绍兴妙创纺织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及经理身份的登记备案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登记决定,你(公司)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本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提出举行听证要求,也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撤销登记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需要通过互联网申请行政复议,请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PC端)在首页搜索“行政复议申请”或浙里办-浙里复议(手机端),在线填写信息,上传复议相关资料。

联系人:严同志、张同志 联系电话:0575-81116708

联系地址: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柯岩所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6日
http://m.shaoxing.com.cn/p/32392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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