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20楼( tl22444)告种植的金森小杯 10 万棵,每棵 0.4 元;金森毛球子口 7
万棵,每棵 1.1 元;金森毛球老口 5 万棵,每棵 1.4 元,合
计 18.7 万元,无法运出销售,被告的行为给原告造成巨大
损失。
被告夏金牛辩称,原告所诉称的运输花木的唯一通道,
系原告未经农户同意将农地改成了道路。被告的面包车仅在
道路上停放了半日,在道路上停放的三轮摩托车系越王峥村
村民夏关春所有,与被告无关。原告与越王峥村村民因农田
租赁问题产生纠纷,故村民不让原告通行。
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
进行了证据交换与质证。对双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本院
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
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
下:
原告承租越王峥村部分村民的农地用于种植花木。2021
年 12 月 12 日上午,被告将面包车停放在原告运输苗木的唯
一通道上,导致原告的苗木无法运出,被告要求原告支付
2022 年土地承租费,双方协商未果。后经原告报警,被告在
当日上午将面包车移开。
本院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
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原告主张被告用面包车拦截道路,
导致原告的苗木无法运出,造成原告苗木损失等合计
226,800 元,原告对此应当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原告所提供
的证据,仅能证明被告用面包车拦截原告运输苗木通道的行
为,并不能证明该行为造成了原告实际损失。被告在道路上
仅停放了一上午,后经原告报警后被告将面包车移开,原告
的损失请求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另外,被告若因土地帖子: